她不是一個秘密,她比秘密輕盈地存在於我心中;她不是一個秘密,她又比秘密沉重地降在我心中,她甚麼都不是,卻又甚麼都可以,她是她自己,我一直這樣覺得。

認識的機率

認識一個人是因為——一起認錯人,但不是認錯對方,而是一起認錯一個分別為兩個人但名字一樣的第三者——的機率是多少?那機率是我們。你可以覺得老套,但我仍然覺得神奇。

我們不談生活近況,我們談生活遠況

此後,我們不見面,我們碰面。我們不擅長談生活近況,我們談生活遠況。或許就連我們認識的過程都是「碰」出來的,才會造就出這種模式。我們見面的頻率少到不能組成一組頻率,偶爾,我想去想起她時,卻會無法順利呈現出她的樣子,原來有一種朋友,連想起她的樣子需要花點氣力。

我沒有說她很重要,她曾經是固體般的存在,然後有一天像液體般流去英國了,若有一天我認同你已經以氣體的形態存在,那時候,我們應成熟到極致了吧。

無預兆卻策劃已久的意外

究竟應該是「我去英國找她」,還是「她回香港找我」,這個話題從來沒有正式展開過,沒有共識是最好共識。最大的共識是要讓對方知道自己死了,但至今我仍未想到合適的辦法。她的從容不迫對我來說其實有點緊迫。直到最近,發生了一件事,一場無預兆卻策劃已久的意外,「她由英國去波蘭去找由香港去了波蘭的我」。

波蘭五月黃花田

這個旅行沒怎麼樣,沒做了很怎麼樣的事,去了很怎麼樣的地方。但是數一件的話,我會說是她駕車讓我們經過了五月波蘭的黃色花田海。回想起來,最精彩的會是,出現了她這個很怎麼樣的人。「這幾天,我想我們說了未來三年的說話份量。」「對,這幾天,我想我們也說了過去十三年我們說話的份量。」我們一致同意,好奇怪,我們竟然一起去旅行。三天兩夜。不是沒有可能,只是十三年前的我們還未懂得去想這種不可能會可能。

她不只是一個「不能見面,只能碰面」的朋友,也是「一位畢生不是臉書朋友的真實朋友」,即使我們有對方的電話,有對方的地址,她仍然是在最真實之中以最虛幻形態存在的朋友。(在這方面,她的存在完全和我的人生觀吻合)我們沒有約定要遵守,我們沒有承諾要兌現。「我們認識多少年了?」「十三年了。」其實數字所徒具的意義,一早已經無法定義我們的模式。實在太奇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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